贈與移轉
爸爸要將住家的一半過戶給已成年之女兒,過戶的不動產總公告現值是2800000元,如果按照正常過戶,必須多繳付60000元贈與稅,要如何才能免繳這筆贈與稅呢?(2014.03.27)
處理:
1.
因為是過戶給子女,也就是二親等間的買賣視同贈與。一定要申報贈與稅。
2.
贈與稅的免稅額是2200000,超出部分必須繳10%贈與稅。
3.
所以本件總贈與是2800000,扣除免稅額,超出600000,所以必須繳60000贈與稅。
4.
如果本件受贈人有現金600000,就可以免繳這筆贈與稅了。
5.
只是受贈人並沒有那麼多的現金,所以就用受贈人的名義向銀行借款新台幣600000,並由銀行出具證明,證明金錢的來源。
6.
受贈人再將此600000匯進贈與人的戶頭。如此就可以省了60000元了。